为做好天水市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政策及办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用人单位资格及申报方式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2.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向市本级及县区人社部门申请项目指标,提交岗位需求,申请项目指标时,用人单位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用于核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参与项目毕业生资格及方式
1.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2.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愿意在天水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3.毕业生随时关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甘肃人才网天水分站”“耘翔天水人才就业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招聘会信息,及时参加招聘会。
三、生活补贴发放方式
计划于9月1日起,用人单位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按月提交生活补贴申请材料,市本级及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于次月以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各县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联系人: 张庆伟 电话:0938-8393651
秦州区联系人: 全瑜洁 电话:0938-8282123
麦积区联系人: 丁冰玥 电话:0938-2650178
秦安县联系人: 李艳丽 徐娜 电话:0938-4902388
清水县联系人: 党世梅 电话:0938-7110208
甘谷县联系人: 杨丽 电话:0938-5638121
武山县联系人: 康洁 电话:0938-3555196
张家川县联系人: 马倩 电话:0938-8879319
五、招聘流程
(一)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向市本级及县区人社部门提供招聘备案材料: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复印件②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经办人员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招聘介绍信或证明④提供《招工简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市本级及县区人社部门发布岗位征集→招聘单位提供资质备案材料→对用工单位的招聘资质等资料及用工、招聘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备案通过后进行信息化处理录入→在市场电子大屏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甘肃人才网天水分站”“耘翔天水人才就业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QQ群等网络信息媒介发布招聘信息→根据用工单位需要,适时举办专场双向招聘会开展招聘活动,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沟通平台→供需双方达成用工协议,办理相关就业招聘手续,人员纳入就业(县区进行就业登记)管理。
(三)双向对接洽谈成功,用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拟招聘人员资料:①《天水市202X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报名登记表(202X年补充招聘)》②《天水市202X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汇总表(202X年补充招聘)》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10589764@qq.com)③拟招聘(或补充招聘)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验原件)④已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⑤《劳动合同》样本上必须注明单位应发工资报酬、单位应缴社会保险、个人应扣社会保险、个人应扣其他费用、个人实发工资等待遇条件。
六、生活补贴发放流程
享受补贴人员用工单位每月按时提交生活补助资料,包括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单位考核意见书及社保缴费凭证→受理并初审用人单位提交生活补助资料→汇总生活补助发放明细→对已初审的资料及人员进行复核→汇总发放明细提交财务室→上报财政局申报专项经费→将经费分解至发放银行→将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项目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人社部门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发生活补贴。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