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疫情期间实行“网上办 不见面”服务
日期:2020-02-23 浏览 1848

目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既要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能高效优质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各级政务大厅暂时停止现场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18号)精神,疫情期间推出“网上办  不见面”服务。

一、大力开展线上市场招聘服务

2020年2月3日起,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暂停举办现场招聘会,改为网上招聘会,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服务。

1.求职者找工作可登陆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tianshui.gov.cn/index.php/taxonomy/term/52)、西北人才网天水站(网址:http://ts.xbrc.com.cn )、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srlzy)、天水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rlfw)等网站和公众号查看信息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人岗匹配”。

2.用人单位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外参会单位还要提供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介绍信等所需资料的扫描版,发送到邮箱tssrlzysc@163.com审查后,再将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薪酬待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再发送至该邮箱,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发布,用人单位从自己的邮箱下载求职信息并面试。

联系人:王 玺    电话:15593883776

           蒋 鑫    电话:17793807773

二、流动人员档案托管业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和预约服务

为避免聚集性现场办理带来的疫情发现,从2020年2月3日起,流动人员档案实行预约办,邮寄办,电话办,网上办,最大限度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

1.档案接收

档案所有人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本人的联系电话并签名摁手印)、存档证明、邮件信息表(包括邮编、邮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单位联系电话,该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并摁手印)一次性寄往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管理部审核资料后开具调档函,并联系档案所有人将调档函寄往原档案所在单位;原档案所在单位封装档案加盖公章,并以机要或EMS方式将档案寄往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疫情防控期间,非急需情况请延后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2.档案转出

档案接收单位将档案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清晰的本人联系电话、“本人确认要将档案转往***单位”字样,并签名摁手印)、调档函原件、邮件信息表(包括邮编、邮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单位联系电话,该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并摁手印)一次性寄往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审核资料,确认信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封装档案加盖公章,联系档案所有人,并以机要或EMS方式将档案寄往档案接收单位。(疫情防控期间,非急需情况请延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的具体寄送时间需工作人员与中国邮政联系后,以寄出当日为准,寄出后提供快递员联系方式或机要号。)

3.依据档案开具证明

开具相关证明(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需要相关证明的单位,请将档案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清晰的本人联系电话、并签名摁手印)、单位介绍信、邮件信息表(包括邮编、邮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单位联系电话,该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并摁手印)一次性寄往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审核资料,确认信息,办理证明开具手续;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将联系档案所有人,后续以机要或EMS方式将证明寄往证明所需单位。

4.其它业务

档案查询、高校毕业生报道注册、职称评审等相关政策咨询可采用电话方式办理。

邮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档案管理部  吴珊 收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方式:18693807802  0938-8571981

联 系 人: 吴珊

三、关于防疫期间审核2020年1月份大学生进企业资料

1.防疫期间需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办理方式

企业做好审批表一、审批表二、工资表、考勤表,并将以上四张表格以电子版的方式(压缩文件)发送至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电子邮箱,工作人员将做好初步审核工作。(待疫情结束后企业需补报纸质版资料,纸质版资料包含审批表一、审批表二、工资表、考勤表、企业考核意见、社保缴费凭证。所报纸质版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保证与上报的电子版资料保持一致。)由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完成资料的网上初审及复审工作后,上报市人才中心审批。

注:审批表(一、二)将启用群文件里的新表,分年度将企业招录人员人数(按各年度批次)填写在各企业年度人数分项表格里,若其他年度没有招录,则在后面写无。审批表二按照年度分开汇总。

2.防疫期间企业上报资料具体时间

本月上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10日,以各企业最终发送的电子版资料为准。(因在防疫特殊时期,企业在该时间段内未能按时上报资料的,可适当延后至次月一并上报,请各企业对服务的大学生自行做好解释工作。)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  珊   18693807802

李  旦   0938-8571981

电子邮箱:11207667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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